因个人精力与所掌握资源的有限,本文诉诸定性论述,而难以提供足够的定量论述。为了弥补可能的严谨性问题,以结构主义思想为支持的形式化定义是我的解决方案,其能够帮助读者理解我的论证过程,以至于读者能够诊断我可能的论证缺陷。

由于事实上根本不存在能够以足够的学术严谨性和中立性讨论这个问题的公共空间(其在政治上日益的激进化显得可笑又可悲),我必须声明这篇文章的核心论点仅仅是我个人的见解,尽管这与国内外文献相互支持,但只是一家之言。我并不乐意看到这种情况,但也无力回天。

本文聚焦于政治体制特殊性作为结构性根源的论证,但不否认以下因素的独立影响:人口结构转折(劳动年龄人口 2015 年见顶)、全球化逆风(2008 年后贸易增速放缓)、技术封锁(美国对华半导体出口管制)、房地产周期下行(2021 年恒大危机后)、COVID-19 伤痕效应以及地方债务的历史积累,尽管所有这些例外事件对于国民经济的冲击都仍旧少不了政治体制的推波助澜

所有文献在摘抄/转录后都经过了AI的事实核查

1 对于现代资本主义体系中的国家经济层面的定义

正如任何渴望诊断个体心理问题的学说都必须要直接或隐含地预设一种理想上的健康的心理功能,我的诊断也必须要基于这样的一种预设。为了保证论述的严谨性,我不会仅仅依赖于循环流量图 (Circular Flow) 或凯恩斯等其他学派的特定国家模型去设定这样一个基础的状态,而是选择用更加抽象化的方式来定义一个基础结构。读者不难在这个结构和特定学说间建立联系,但不必局限于一个学说的预设。

1.1 宏观

结构性循环模型:宏观五层框架(①核心循环 ②积累回路 ③金融回路 ④国家回路)

图例:实线 ==> = 核心循环中的必然经济关系;虚线 -.-> = 金融/国家回路的调节性传导;点线 -. = 间接关联与制度约束。

注:P6(国家层)在本框架中同时扮演两个角色:(a) 系统内参与者:通过税收、转移支付、货币发行参与经济循环;(b) 系统规则的定义者:制定产权制度、破产法、产业政策等元规则。本文框架将同一实体按功能拆分,不代表 P6 独立于内部循环之外。国家层通过规则输出影响各层,同时也接受来自经济系统的反馈(如企业破产信号倒逼制度调整)。

1.2 关于具体的经济角色

经济角色结构图:国家、企业、家庭、银行与外部部门

图例:实线 ==> = 核心循环中的必然经济关系;虚线 -.-> = 金融/国家回路的调节性传导;点线 -. = 间接关联与制度约束。

2 对比中国经济体制

中国相比于东亚和世界其他地区主流经济体的核心差异在于其政治体制,此处不作展开,但读者必须始终意识到本节及之后所要论述的所有经济现象都源自这种政治体制的特殊性。

2.1 各层的健康标准与中国实况

循环层 健康标准 中国实况 偏差性质
P1 生产层 劳动力被充分雇佣 就业主力是民营中小企业,但它们是融资最困难的部门(见 Song & Zhang, 2018)
(注:Song & Zhang (2018) 论证 SME 融资困难与信用风险差异,而非就业份额;后者为中国经济公认事实)
就业结构与融资结构错位
P2 分配层 劳动报酬与生产率同步 国企平均利润率 -0.5%,民企 13.5%,但国企利息/销售额是民企近 3 倍(6.2% vs 2.2%);信贷与利润率负相关(−0.008***)(见 Cull et al., 2009)
(注:上述利润率与利息数据基于 Cull et al. (2009) 对 1998-2003 年中国工业企业数据库的分析,距今 20 余年,时效性需注意)
分配与效率脱钩
P3 消费层 工资足以完成劳动力再生产 工资增长受压(见 P2);转移支付薄弱(P6) 消费层萎缩
P4 积累层 储蓄转化为有效率投资 货币扩张滞留上游:M2+1% → 上游短期借款 +0.68%(显著)、下游 -0.12%(不显著);上游增量信贷不转化为对下游的贸易借贷(见 Cun et al., 2022) 传导断裂
P5 金融层 信贷流向生产率最高处 信贷按政治身份配置;底层依赖影子银行/P2P——峰值 100.4 万亿元(GDP 的 123%)后行政压降、P2P 一年内清零(见 中国影子银行报告, 2020; Liu et al., 2024) 配置权政治化
P6 国家层 规则可预期、失败者出清 监管"一刀切"行政急转;司法破产极少(见 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21),行政注销替代 行政替代法律

2.1.1 P1 \leftrightarrow P5 (信贷按政治身份而非生产率配置)

信贷与效率的负相关是P1生产层随着例外事件冲击而在近年来逐渐走向萧条的核心原因。Cull 等(2009)用 1998–2003 年每年十万家以上工业企业的面板数据发现:国有企业的平均销售利润率是 -0.5%(亏损),民营企业是 13.5%;但国企的利息负担(利息/销售额 6.2%)却是民企(2.2%)的近三倍。回归更直接:企业利润率越低,获得的银行信贷越多(系数 -0.008,1% 显著)。

这一节下所展示的并非全貌。有兴趣的读者可以了解中国对于"僵尸企业"的具体清算机制和近年来的数据,它们能够补充这个经济现实的一些层面,但不足以形成对于2.1.1节的反驳

2.1.2 货币扩张滞留上游

信贷配置不能不与货币政策相联系。Cun 等(2022)的发现相当冷峻:货币扩张期,M2 增速每上升 1%,上游行业(大型企业与国有企业集中的部门)短期借款增加 0.68%(统计显著),而下游行业的变化是 -0.12%(不显著)。
更重要的是,上游拿到的增量信贷并没有转化为对下游的贸易借贷。理论上,上游获得流动性后可以通过供应链账期(应付/应收)把资金传导给下游中小企业;实际上这条管道近乎堵塞。贸易信贷存在正外部性,分散决策下供给天然不足,而这个外部性在衰退期会加剧,即恰恰在最需要传导的时候,传导效率最低

2.1.3 P2层

Song & Zhang(2017)用 16,817 笔非上市中小企业贷款给出了清晰画像:抵押贷款占 71.7%,第三方担保贷款占 14.2%,而纯信用贷款只有 1.4%,这说明在中国中小企业贷款中几乎不存在关系型贷款,银行只认硬信息&抵押品。而最稀缺的信用贷款则有51.3% 流向了国有企业

当民营企业正在实际担当着中国城镇的就业主力时,其它们的融资通道却只是"抵押品 + 担保 + 贸易信贷账期"的窄门。窄门意味着扩张受限且工资议价能力弱,故分配层(P2)被金融层(P5)的结构性排斥压低。消费层(P3)的萎缩不是"中国人不爱花钱",而是工资这一环被系统性压住了。最终,劳动力再生产的成本被转嫁给了家庭内部。

2.1.4 影子银行对于前三节所述困境的缓冲作用

《中国影子银行报告》:影子银行可以分为广义和狭义两种。广义影子银行包括同业理财及其他银行理财、银行同业特定目的载体投资、委托贷款、资金信托、信托贷款、非股票公募基金、证券业资管、保险资管、资产证券化、非股权私募基金、网络借贷 P2P机构、融资租赁公司、小额贷款公司提供的贷款、商业保理公司保理、融资担保公司在保业务、非持牌机构发放的消费贷款、地方交易所提供的债权融资计划和结构化融资产品。其中,同业特定目的载体投资和同业理财、理财投非标债权等部分银行理财、委托贷款、信托贷款、网络借贷 P2P 贷款和非股权私募基金等业务,影子银行特征明显,风险相对较高,属于狭义影子银行。

官方报告给出了惊人数字:广义影子银行在 2017 年初达到 100.4 万亿元的历史峰值,占当年 GDP 的 123%;银行理财、信托贷款、委托贷款、同业投资层层嵌套,2016 年底委托贷款已膨胀到 13.97 万亿元。

报告自己同样承认,中国影子银行与其他经济体有根本差异在于其以监管套利为主要目的。其兴起有结构性原因:中央管总量(信贷额度)、地方要投资(融资平台、基建、土地开发),博弈的中间产物就是影子银行。它的衰落同样来自政治决定:2017–2019 三年治理压降近 16 万亿元(同业理财从 6.8 万亿缩至 0.84 万亿),罚没 70 多亿元、处罚机构近万家次;P2P 网络借贷从峰值约 1 万亿美元、覆盖信用分 511 分的底层借款人,到 2020 年底全行业清零。Liu 等的实证显示,"全面鼓励"到"全面关停"的转向只用了约一个月,被清退行业的借款人(农村、年轻、无银行记录者)受损最重。

中国绝非一个以法律制度为基础来维持其存续的一般的现代资本主义经济体制,其底层融资渠道的存亡不取决于市场供求,而取决于行政决定。

2.1.4.1 补充:政策性补位以及其边界

的确,官方就此作出了解决的尝试,但其无力回天。张少辉(2025)对 2014 年政银担试点的实证表明:政府、银行、担保机构三方风险共担(分险 15%–30%)后,小微企业新增固定资产投资增长 15.34%(1% 显著),这意味着政府信用确实能撬动信贷。但同一篇论文记录了代价:试点后银行的贷款损失准备与风险拨备显著下降,因为当风险由政府分担后,银行尽调尽责的动机被削弱,"搭便车"是结构性的。

政策性补位在此处陷入到了某种可以自我指涉的陷阱,其可以在数量上打开信贷闸门,但无法替代风险定价。而政府信用介入得越深,价格信号则扭曲得越厉害。

2.1.5 出清机制的缺乏令循环难以自我修复

实际上,我起初希望将文章开头的形式化刻画用系统论来刻画,甚至可以仿照金观涛的思路(见《兴盛与危机》一书)。如果真的依照这个路线走下去,那么本节将直接指向中国经济系统作为一个非稳态的系统的一个漏洞,即其无法通过有效的出清机制来让失败的企业正常退出,从而将劳动力和资本释放回循环。2007 年新破产法实施至 2020 年的十四年间,全国法院审结的破产案件合计约 4.8 万件(年均三千余件),而企业退出主要是工商注销(行政程序)完成。司法破产极少意味着:债务不通过法庭清算,而是通过续贷、展期、借新还旧被无限期推迟。

类似于日本社会在泡沫破裂后出现的僵尸企业在此处主要体现为P4层的死资本:亏损国企靠信贷续命(见论述一),僵尸企业占着资源和劳动力,循环的自我修复机制被政治目标所替代。此时此刻,损失只是被从账面上抹去了,它仍然会在别处以杠杆和坏账的形式累积起来

3 总结

把六条论述串起来,中国体制的"常规状态"是一个闭环:

  1. 金融层政治化(2.1.1)→ 信贷错配
  2. 错配压低劳动报酬(2.1.3)→ 消费层萎缩
  3. 消费不足 → 循环靠投资与出口维持 → 产能过剩、债务累积(2.1.2 & 2.1.4)
  4. 债务压力 → 增长减速 → 政治目标压力 → 再度刺激(更松的信贷、更多基建)→ 杠杆更高
  5. 出清缺失(2.1.5)→ 问题不暴露、不清算 → 直到杠杆约束逼近,政策在"稳增长"与"防风险"之间钟摆

参考文献

  1. Anderson, J., Papadia, F., & Véron, N. (2021). COVID-19 credit support programs in Europe's five largest economies. PIIE Working Paper No. 21-6. Peterson Institute for International Economics.
  2. Cull, R., Xu, L. C., & Zhu, T. (2009). Formal finance and trade credit during China's transition. Journal of Financial Intermediation, 18(2), 173–192.
  3. Cun, W., Quadrini, V., Sun, Q., & Xia, J. (2022). Dynamics of trade credit in China. The Economic Journal, 132(648), 2702–2736.
  4. Eurostat. (2023, November 17). Q3 2023: Business bankruptcies down, registrations up. European Commission.
  5. 经济部中小企业处. (2021). 《2021中小企业白皮书》. 台北: 经济部中小企业处.
  6. Kong, D., Liu, C., & Xiong, M. (2024). COVID-19 and firm response: Evidence from China. ERIA Discussion Paper Series, No. 501. Economic Research Institute for ASEAN and East Asia. [⚠ 待核实:ERIA DP 501 与出版版标题不一致;出版版见 Emerging Markets Finance and Trade, 2025, DOI: 10.1080/1540496x.2024.2435454,标题为 COVID-19 and Firm Debt Financing]
  7. Liu, Y., Li, X., & Zheng, Z. (2024). Consequences of China's 2018 online lending regulation and the promise of PolicyTech. Information Systems Research, 35(3), 1235–1256.
  8. OECD. (2024). Financing SMEs and entrepreneurs 2024: An OECD scoreboard. OECD Publishing.
  9. Song, Z., & Zhang, X. (2018). Lending technology and credit risk under different types of loans to SMEs: Evidence from China. International Review of Economics & Finance, 57, 43–69.
  10. Teikoku Databank. (2025, January 14). 《全国企業倒産集計 2024年報》. Tokyo: Teikoku Databank, Ltd.
  11. U.S. Small Business Administration. (2021). Paycheck Protection Program (PPP) report: Approvals through 05/31/2021. Washington, DC: SBA.
  12. 张少辉, 余泳泽, 陶云清. (2025). 新型"政银担"模式与小微企业投资——基于风险共担的视角. 《金融研究》, (5), 57–75. [⚠ 待核实:2025 年第 5 期可能尚未正式出版;建议补充 DOI 或在正文中标注 forthcoming]
  13. 中国人民银行. (2021). 《2020年社会融资规模增量统计数据报告》. 北京: 中国人民银行.
  14. 中国银保监会政策研究局、统计信息与风险监测部课题组. (2020). 中国影子银行报告. 《金融监管研究》, (11).
  15. 最高人民法院. (2021). 《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北京: 最高人民法院.